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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大学科技园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举办多元化的活动,每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和大学生创业实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2纳入大学和地方发展规划,已建立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3园内有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入驻,或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至少有2个以上投资服务案例。
4园内在孵企业达到30家以上,其中20%以上的在孵企业拥有自主发明专利或30%以上的在孵企业拥有有效知识产权;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
5具有边界清晰、布局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自主支配面积的60%以上;建有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70%以上。
7建有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能够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等支持。
8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具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明确。
9具有专业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构建、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辅导和培训。
10能够整合高校和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高校向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具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科技中介等功能或与相关机构建有实质性合作关系。
扶持政策
以相关政策和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