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全市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1号),现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主体
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主体为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三、申报流程
4月2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1.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3年度苏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项目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请文件、《申报书》和相关材料附件(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命名)。
2.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A4纸、材料一式三份、绿色皮纹纸封面,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线上线下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67068000
张梦璐67068122
许 春67068015
园区宣传部:
陈 健66681783
技术支持 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