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2-09   申报截止
2023-02-09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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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请对照《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集中カ量办大事、“少而精”的原则筛选各方面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服务于屠率加工、肉类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第三方公共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冷库智能化改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物流基础设范补短板项目。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三方仓储设施新建及扩建、第三方仓储设施智能化化改、保税仓储设施项目等。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

  2、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

  3、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明确,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新开工项目下达投资计划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在建项目正式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70%。

  5、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位于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红线范围内。

  6、纳入2022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相关项目优先予以考虑。省级发展改革委不得申报中央企业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附件1)填写后并上传项目备案证书等相关附件,技术支持4008696086。

  2、本次申报项目须为已纳入江苏省物流服务公共平台“项目管理系统”(http://180.101.234.30:18092/platform/#/login)中的物流规划、冷链物流规划重点项目或储备项目,并在“项目管理系统”项目信息中选择“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逾期不候

四、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8037、666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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