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总部企业拟奖励名单公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0〕45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审核,现将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总部企业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秉持“就高不重复”原则,上述总部企业奖励金额以最终核算结果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期: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2日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受理电话:66681023(经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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