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拨付2021年度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经费的公示通知

时间节点

2021-12-02   收据递交截止
2021-12-06   办理截止
2021-12-02   收据递交截止
2021-12-06   办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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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19〕7号)及《苏州工业园区关于金融科技发展实施意见的管理细则》(苏园金管〔2019〕31号)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申请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的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经费。申报单位提交申请,经企服中心初审、立信及金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金融科技专项会议讨论、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审定等程序,决定对2021年度金融科技专项政策申报单位拨付经费,现予以公示(附件1)。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结束后,相关机构、企业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流程

  1. 企业按照收据模板(附件2),对照各机构审定金额(附件1)填写收据信息。

  2. 在12月2日前,将收据递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3. 收据上加盖机构或企业的公章或财务章。

  4. 请各机构注意:发票须为各品牌机构或企业在园区的法人主体或注册主体开具,收款信息同理。两者须保持一致。

二、办理时间

  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三、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金融处:67068006

  热 线: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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