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0-10-29   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截止
2020-11-20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截止
2020-10-29   2020年度省级专精...
2020-11-20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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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推进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和2020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以及2017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

  根据《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将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的企业纳入培育库。经各地充分组织动员,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工信部门审核确认,建立全省千企升级万家企业培育库。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性小巨人的企业也需申报入库。

二、2020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

  申报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体申报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专精特新产品

  2019 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 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 万元以上(含5000 万元),或利税总额800 万元以上(含800 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2016 年(包括2016 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三、2017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

  2017 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进行申报复核,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复核类别和需满足条件如下:

  1. 专精特新产品

2019 年,原被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 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2.小巨人企业(制造类)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 万元以上(含5000 万元),或利税总额800 万元以上(含800 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 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复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重新公告,不申报复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企业的认定资质将不再有效。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入库申报。组织企业申报入库是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工作,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认定都将从入库企业中遴选推荐,各地工信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组织好当地企业入库申报并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 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重点方向。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产品,以及属于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企业和产品,予以优先推荐认定。参加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可申报小巨人企业(创新类),予以优先认定。1家企业只能选择申报一项新认定项目(申报复核的企业可再申报一项新认定项目)。

  (四)证明材料。除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外,企业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飘窗“千企升级申报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逐一填报。所有企业都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后进行入库申报,并等待审核通过。入库申报通过完成后,企业可进入相应的子系统入口进行申报推荐和申报复核,并按“填报说明”和申报要求在平台上传完整材料。

六、申报时间

  1.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及2017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于10月29日截止,请相关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填写附件3.汇总表,并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fsd@sipac.gov.cn,由园区统一汇总后上报至市里。

  2.千企升级企业入库申报推荐工作于11月20日截止。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54、666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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