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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9-25   材料递交
2019-09-25   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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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申报人须为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人。申报作品如有多个著作权人,由第一著作权人在征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后申报。

  申报人须为拥有苏州市户籍的自然人,或在苏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应是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的作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已获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2. 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3. 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 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影响参与评奖的纠纷;

  5. 此前未获得过市级(含市级) 以上同类奖励(凡往年已申报本奖项但未获奖作品不得再次申报,但取得新的实质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作品除外)。

  6.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件作品。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表》(见附件);

  2. 申报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3. 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申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示意图、标示物等能够说明作品本身情况的物件。其中:动漫游戏作品、影视(电视、电影、动画电影等) 作品、舞台作品须提供作品电子件,软件作品须提交作品电子件并另附功能界面截屏图,音乐作品须提供书面材料及电子件,摄影作品须提供作品 8 寸彩色照片,美术作品须提供能标示作品特点的多立面彩色图片。所有作品电子件请选用可由电脑播放的一般格式, 并标明作者、作品名称等信息;

  5. 申报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材料;

  6. 申报作品专业水平、学术价值的证明材料;

  7. 申报作品所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四、报送方式

  1.纸质材料。

  以上各项申报材料按本通知所列次序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列出目录。所有材料、物品一同装入资料袋。资料袋上粘贴标明申报人相关信息的“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 。

  2.电子材料。

  企事业单位推荐的请登录园区“科技枢纽平台”征集填报。申报单位在完成省系统填报并提交后,访问 http://sme.sipac.gov.cn ,用企业用户登录后,选择“科技枢纽平台”,进入后在“我的业务”部分点击“业务征集”,找到“2019年度苏州市优秀版权奖”点击“报名”,阅读报名要求并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联系人,填写项目名称,下载汇总表模板填报后上传,同时将所有材料按通知顺序要求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大小不要超过50MB,并提交。

  个人申报的请将所有材料按通知顺序要求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拷贝至U盘在提交纸质材料的时候一并现场拷贝。

五、时间节点和受理地点

  请于9月25日17:00前将材料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地址: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同时报送,未同时报送的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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