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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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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在线申报
2019-04-08   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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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2019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基地项目和深化应用三类。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基地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定向方式组织,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深化应用项目由申报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提出补助申请,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2.面上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申报单位根据《2019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待审核通过后开展研究,形成正式的软科学项目研究报告后可申请经费后补助。市科技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给予经费资助,具体评审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3.深化应用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项目负责人对2017年、2018年立项的市软科学研究指令性项目开展深化研究后,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获得市级以上(含)领导批示或在核心期刊(附件2)上发表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字样),先提交补助申请和佐证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经费后补助,具体申请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各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后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列为后补助对象。单个软科学指令性项目最多可申请2项深化应用补助。

  4.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苏普通高校或苏州市区(不含4个县级市)范围内的独立法人单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调查、分析和研究。

  5.2019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对高校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其2018年市软科学研究指令性项目立项数的150%;2018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未获指令性项目立项的高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可直接申报《指南》所列选题,也可在《指南》选题范围内自行拟题。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且无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面上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团队成员不再参与面上项目研究。

  4.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已承担往年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申报《指南》中名称、内容相同选题。

  5. 项目研究报告应涉及主要研究问题、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18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包含调研记录及8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6.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7.项目承担单位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节点

  1.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面上项目上传项目申报书,深化应用项目上传补助申请表,无须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补助申请表请在申报系统中申报项目的“附件信息”中下载。网上填写的《项目基本信息表》中,“项目的主要研究或建设内容”“项目预期成果类型和数量”“项目考核指标”“项目前期工作基础”部分可填“无”或“0”,“项目实施期主要参与人员”部分,有合作单位方可填两位项目负责人,无合作单位的只填一位项目负责人。深化应用项目在申请补助时需将应用成果以附件形式提交。

  2. 时间节点:4月8日前请完成在线填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四、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王韵    67068027

  许春    67068094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殷俊   yinj@sipac.gov.cn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附件:

1.2019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软科学研究深化应用核心期刊目录(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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