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4-08   线上填报
2019-04-16   材料递交
2019-04-08   线上填报
2019-04-16   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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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苏州市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在苏州注册,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生物药)、中药及天然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创新研发,主要研发工作在苏州完成,并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新药证书、新药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和实验动物安全生产预防、处置及考核评估等相关科技成果的医药企业和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为支持我市企业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水平,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后补助支持。

二、补助条件及额度

  请见附件“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补助条件、额度和指南代码”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后补助项目申报表》(请在申报系统中申报项目的“附件信息”中下载)、财务报表、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临床试验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

  2、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出现一个单位有多个证书需要申请后补助时,请申报单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仅填写一个项目信息表,在附件中上传多个《后补助项目申报表》及其相关资料。

四、时间和节点

  4月8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及附件上传。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4月16日前:递交纸质材料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2号窗口。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  飞    67068017

  王  韵    67068027

  朱利锋    6706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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