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4-03   预审报截止
2019-04-08   苏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上提交
2019-04-17   材料递交
2019-04-03   预审报截止
2019-04-08   苏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
2019-04-17   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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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苏州市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新建

  1、120101  企业重点实验室

  围绕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原创研究能力,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等先导产业主攻方向建设5家左右重点实验室,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每家资助经费100万元。

  实施方式: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方式。园区限报2家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近三年连续盈利并有增长,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20人以上专职创新团队,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验室研究目标明确,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纳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服务。已建有市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得申报。

  2、120102  学科重点实验室

  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开展重大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和原始创新性应用技术研究,支持5家左右重点实验室,每家资助经费30万元。同一单位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科领域不得申报。

  实施方式: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方式,园区限报2项。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拥有1项以上相关领域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拥有20人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10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研究与实验场地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纳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服务。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120301  新型研发机构绩效

  申报另行通知。

  (三)企业研发机构绩效

  120201  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

  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园区预申报。申报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单位请登录http://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选择“科技枢纽平台”,点击“业务征集”--“苏州市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企业重点实验室”、“苏州市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学科重点实验室”,下载相应汇总表填报后提交并上传。请于4月3日前完成预申报。未参加预申报的项目将无法进入下一轮项目评审。

  2、苏州市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

  3.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胶装订,切勿用塑料夹。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三、时间节点

  4.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重点实验室新建项目请于4月3日前完成预申报,4月8日前在苏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上提交,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最终推荐的项目纸质材料请于4月17日17:00前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三、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朱利锋  67068006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