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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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问题的解答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但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加大,同时国内人员流动带来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园区对入境人员入境前后主要采取什么管控措施?园区什么时候可以摘掉口罩?尚在湖北省的人员可以来(返)园区吗?……针对公众关心关切的这些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网络问答。

        一、目前,园区对于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复业有什么具体要求?

        园区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各行各业尽快复工复产复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4号通告,结合园区实际,目前,商贸服务行业(包括商业综合体、商场、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批市场、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宾馆、民宿、超市、便利店、药店、加油站和粮油、蔬菜、水果、食品店、经营食品、服装、生活用品、车辆、通讯、建材,以及提供美容美发、洗衣、家政、装修、宠物、维修、摄影、中介、回收等)、餐饮行业(包括饭店、餐厅包厢、饮食店、咖啡店、酒吧、茶社等)、文化体育旅游行业(包括文艺院团等文艺创作生产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景区、博物馆、图书馆、公共文化中心、美术馆、室内外体育场馆、游泳池、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学校体育场馆除外))均可直接恢复开放。

        但剧场、书场、电影院、棋牌室需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复工复业。跨省(市、区)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以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线下教育培训场所、幼托机构,等待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后再复工复业。

        需要指出的是,复工复产复业后,仍要加强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落实对员工健康监测和内部管理等措施。

        二、当前疫情形势下,还必须实时佩戴口罩吗?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结合园区实际,下列情况可以不戴口罩:

        (1)公园、绿道、景区、大街等户外场所,无人员聚集;

        (2)野外勘探、高空作业、建筑工地和农作劳动;

        (3)在空旷处骑自行车、电动车,或行走、散步、锻炼;

        (4)无境外人员接触史的单位同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办公、小范围会议;

        (5)独自驾车或与熟知人员同乘私家车;

        (6)非群体性室内体育运动。

        三、园区对入境人员入境前、入境后主要采取什么管控措施?

        所有从境外来(返)园区的人员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提前3天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告知入境行程计划,以利于做好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入境后,根据入境人员旅行或居住史,分类实施集中或居家观察措施。

        四、哪些国家的入境人员需要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根据江苏省涉外防控协调组3月19日《通告》要求,对14日内有韩国、日本、伊朗、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希腊、捷克、芬兰、卡塔尔、加拿大、沙特阿拉伯24个疫情严重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所有中外人员,统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特殊情况经允许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疫情严重国家名录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需要明确的是,集中观察的食宿费用原则上自理。

        五、“特殊情况经允许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是指哪些情况?如何申请?

        应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和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特殊情况是指,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经医学评估,且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者,可采取居家观察。居家观察的条件为“一户一人或一家”,即同一家庭中,居家观察对象和非居家观察对象不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承诺一起居家观察的,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全家人都需要居家观察的,也可以住在同一套房子里。

        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提前3天主动与居住地社区联系,报告是否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申请进行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同意居家观察。社区对居家观察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出具《居家观察告知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等措施,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并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对擅自外出、隐瞒谎报病情的,将依法处置。也欢迎居民群众进行监督。

        六、没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入境人员,抵达园区后需要进行隔离观察吗?

        鉴于目前国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同时也是保护入境人员本人健康的需要,对于没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入境人员,也建议自行居家观察14天,加强体温测量、健康管理等措施。

        如果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本人希望集中医学观察的,可联系居住地社区,前往集中观察点实施集中医学观察,食宿费用原则上自理。

        七、来园区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入境人员,是否需要隔离观察?应如何安排居住?

        对于来园区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入境人员,如出差、商务洽谈等,如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应按照前面第4问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如没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应统一入住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专门酒店(近期为苏州工业园区智选假日酒店,中新大道东999号)。疫情期间,园区范围内其他各类宾馆酒店不再提供入境人员的住宿服务。

        在此也提醒区内各类企业,在疫情结束之前,非生产经营必需,尽量减少境外人员往来。确有必要安排境外人员来园区的,应提前向所在功能区报备,以便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

        八、目前尚在湖北省的人员来(返)园区有什么防控措施要求?

        随着湖北省疫情形势好转,部分地区正稳妥有序解除管控措施,园区也正积极做好滞留湖北人员返回、湖北籍人员来园区就业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尚在湖北省的人员应首先遵守当地政府的管控措施,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具备条件近期来(返)园区的,要主动、提前向居住地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行程计划,并提前申领“苏城码”。园区将根据其申领的“苏城码”,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区内企业组织湖北劳动力上岗或返岗的,应提前向所在功能区报备,并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