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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委会关于深化落实在江苏(苏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园管〔2020〕2号
级别:园区本级状态: 有效
分类:自贸区政策,园区本级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7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现就在苏州工业园区高质量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贯彻,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是“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高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有关意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统筹领导,明确部门分工与协作

  苏州工业园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

  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严实推进落实改革,指导各部门按照“进四扇门”要求,以优于国家、省、市要求的高标准分类实施审批改革举措,积极推进对上争取权限,牵头做好省市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组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做好相关改革的日常事务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行在园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做好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的推进考核工作,通过平台推动园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社会公示、联合惩戒的目标实现。

  经济发展委员会:负责牵头做好自贸试验区和扩大试点区域(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探索信用体系建设与“证照分离”改革的融合,发挥信用在审批、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司法局:牵头做好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配合上级司法部门做好相关规定的立改废工作。

  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改革相关综合执法工作,探索执法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反馈给审批、监管、信用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闭环管理。

  组织部:负责做好改革相关评估考核工作。

  宣传部:负责做好改革相关宣传推广工作。

  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做好相关配套信息化保障工作,会同行政审批局及相关业务部门建设和完善园区电子证照库及应用配套,推动各单位加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力度,提升数据应用水平。

  公安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子证照库建设工作。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负责会同行政审批局及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制度创新工作,收集整理改革工作信息,提炼总结上报制度创新成果,做好自贸试验区内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为加强统筹领导,高质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苏州工业园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专项推进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

三、依法履职,实现审批监管闭环管理

  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监管闭环管理。

  证照许可部门:按照“进四扇门”要求(见附件2),坚持优于国家、省、市要求的高标准,分类实施审批改革举措,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指南》等文件要求,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实现营业执照信息精准推送至许可证办理和监管部门,许可证信息及时反馈至信息平台,实现证照办理“小闭环”。依托园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事前信用审核,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享受告知承诺等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在线查询、信用审查融入审批系统、信用信息自动归集。

  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联合监管、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和奖惩,根据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等级实现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监管过程中市场主体的违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事后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联合奖惩。监管过程中产生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审管联动“大闭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承担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系统全面接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

四、分类推进,实现一张清单管改革

  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省、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发布苏州工业园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19年版)(见附件3),充分利用苏州工业园区“放管服”改革方面的先发优势,分类推进改革,确保高质量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园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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