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征集2016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面上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面上项目组织申报的准备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项目。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申报单位应为2015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一般要求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或现有固定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原则上不支持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企业申报项目,新药类项目须已完成Ⅱ期临床研究,涉及农业种业、生产安全、实验动物等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
  3、项目须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4、项目须有明确的目标产品,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实施期内能够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
  5、企业具有实施项目的条件,包括研发能力、资金筹措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产业化条件等。
  6、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智能制造、新能源、新型节能环保、高科技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征集流程
  1、第一阶段:12月11日前,请计划申报的单位登陆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portal/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点击“业务征集”,下载填写“项目汇总表”并提交。
  2、第二阶段:12月18日前,中心邮件通知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单位,下载填写 “项目简介”并提交。
  如各单位有以下两种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与我们电话联系:(1)“请进来”,重大海外科技成果来江苏转化及产业化;(2)“走出去”,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以收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开拓境外市场。

三、咨询电话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何葭67068011、 殷俊67068005、姚飞67068017;
  园区科技局:王颀66680948、李江66680915

备注:
  如企业有融资、技术合作、市场开拓等需求,请联系 6706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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