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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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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申报截止
2022-09-09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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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按照《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江苏省域内注册,从事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诚信守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绿色工厂:

   1、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

   2、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

   3、在国家、省相关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4、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四)申报江苏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均需提前入库,已入库名单请见附件2,有意向的企业可联系lixinying@sipac.gov.cn,咨询入库事项。

二、推荐程序

  (一)企业评价。满足基本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苏经信节能〔2016〕725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并按规范形成评价报告(附件1)。

  (二)初审推荐。评价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各设区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及绿色制造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正式行文向省工信厅推荐。

  (三)评估确认。省工信厅收到各设区市推荐材料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列入江苏省第三批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三、申报方式

  (一)系统提交

   本次申报为定向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会收到申报通知邮件,请通过邮件中的申报链接进行系统填报,填写汇总表并上传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附件1)。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二)纸质材料提交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编写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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