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4-22   省众创空间网上申报截止
2022-05-05   省众创空间纸质材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022-04-22   省众创空间网上申报截...
2022-05-05   省众创空间纸质材料、...
加载更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6号,以下简称《省众创空间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67号,以下简称《省孵化器通知》)和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22〕1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园区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须符合《省众创空间通知》(附件1)、《省孵化器通知》(附件2)要求以及《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附件3)、《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附件4)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方式

  (一)省级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园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22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保持一致,正反打印、胶装(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5月5日(星期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3.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保持一致。正反打印、胶装(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报送截止时间5月5日(星期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众创空间通知》《省孵化器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将按照《省众创空间通知》和《省孵化器通知》要求,对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地址内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审核后,推荐上报至苏州市科技局;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地址内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真实性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公示后推荐上报至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联盟

  曹艳秋 0512-81668580

  程   思 0512-66681645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佳妮 0512-6706812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0512-66681697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3.        

《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

4.        

《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联盟

2022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