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合伙人计划”入库企业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赋能科创属性较强的中小微人才企业,助力企业在上级人才项目争取、高价值专利研发、备战资本市场、专精特新资质申报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进展,自2020年起,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办组织开展“金鸡湖合伙人计划”工作。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金鸡湖合伙人计划入库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0512-66680984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512-6706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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