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关于2019年度不再符合备案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公告

  为保持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了解掌握园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总体状况,特别是备案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及其经济社会贡献情况,及时完善园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关于推进苏州自贸片区金融开放创新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9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针对在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办理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委托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协会、金鼎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开展2019年度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截止2020年6月24日,由于企业搬迁、注销等情况,不再符合园区备案股权投资企业条件,未通过此次年检企业共3家,名单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暂停上述企业的备案资格,不得兑现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政策。

  特此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金融管理服务局

二〇二〇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