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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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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申报截止
2019-10-1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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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更好地发挥博士后科研载体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苏府〔2017〕115号)的文件精神和《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今年首次开展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以下简称“博士后预备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标准参照附件3:《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创新创业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5人以上。

  (三)能为引进的博士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

  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预备站。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立博士后预备站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设立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报批表》(见附件1),并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市、区博士后主管部门申报。

  (二)各市、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上报单位,并对推荐上报单位排序后按要求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

  (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17日前,认真填写《申请设立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报批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二)同时将《申请设立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报批表》(附件1)和《申请设立苏州市博士后预备站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档材料发至jmx@sipac.gov.cn。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人才处     蒋梦溪  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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