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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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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材料递交
2019-08-28   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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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和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为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平台支撑,按照《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开展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申请设立创新基地,并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8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四)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基地。

区域性单位申报创新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事业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对申报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着眼创新驱动发展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优化布局,认真做好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好中选优,推荐出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市场、规模、资金、科技、人才等比较优势、能够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主导力量的单位设立创新基地。

  (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的申报,同一个单位不能两个项目同时申报,请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其一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先请访问“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信息枢纽”(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登录--我的服务(科技枢纽平台)--科技申报--业务征集—“2019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征集”完成征集。请各意向单位务必完成此信息征集,以便后续的沟通和材料辅导。

  (二)申请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请参见附件1),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需要证明材料的,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不得超过30 页。

  (三)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8 月28日(周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申报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的《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1)和《报批表》中提到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合并胶装,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1)和《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请发邮箱:jmx@sipac.gov.cn。

四、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蒋梦溪   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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