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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能否把物流专员登记进园区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管理?2022-05-27

    回答:
    不可以。两个类别不同,管理要求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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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流管理专员如何报备?在哪里做核酸检测?2022-05-27

    回答:
    一方面联系企业所在地功能区上报,另一方面需要在申请电子通行证时,将物流管理专员信息登记在“物流防疫人员”一栏中。物流管理专员应在接触跨大市货车后14天内严格执行每日一检,并每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重点人群应检尽检信息填报平台进行申报。物流管理专员可自费在绘真流动采样车上做核酸检测,园区管委会将根据企业防疫情况适当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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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申报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物流及重点农批市场)的申报材料有哪些?2022-05-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物流及重点农批市场)的通知》:
    (一)《疫情防控期间承担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任务市场主体财政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三)疫情期间承担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任务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配送调拨单、委托书、服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的工资、交通、住宿、隔离等证明材料;仓库物业租赁合同、水电油气能耗缴费凭证、防护用品购置发票等日常经营证明材料;保供主体建立物资中转仓、人员隔离区投入的相关费用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疫情防控支出合同票据以及货物签收单等证明材料。(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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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物流及重点农批市场)的补助范围是?2022-05-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物流及重点农批市场)的通知》:
    对2022年2月10日以来承担疫情防控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供所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助,主要包括:(一)保障物流畅通相关费用。运输、仓储、装卸、租赁、物业等费用及其相关调度管理、人员工资以及与此相关的水电油气等能耗费用。(二)人员防护相关费用。员工隔离、核酸检测、购置口罩、消毒用品、人体体温测量设备、防护服装手套等费用。(三)疫情防控其他费用。保供主体为此次疫情防控专门建立的物资中转仓和人员隔离区等而投入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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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物流及重点农批市场)的补助对象是?2022-05-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财政补助资金(物流及重点农批市场)的通知》:
    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或接受各级防控指挥部调派,承担苏州工业园区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且合规合法经营的运输、仓储、冷链、供应链组织等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基地)以及位于农产品流通关键节点,为疫情爆发重点地区提供跨区域农产品等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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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申报条件是?2022-05-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点物流企业、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的通知》:
     申报物流园区应符合《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参考标准》详见附件4,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已编制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补齐县域物流短板、提升区域物流发展水平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物流园区以及列入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所在地的粮食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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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请问省重点物流企业、基地的申报条件是?2022-05-10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开展2022年省重点物流企业、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的通知》:
    拟申报省重点物流企业、基地应分别符合对应两个《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其中基地优先支持冷链物流、粮食物流、应急物流、电商快递、城乡配送、特色产业物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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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重点物流企业】您好,请问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程序是怎样的?2020-07-2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程序
      1、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2、材料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在线填报的材料与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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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重点物流企业】您好,请问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条件是什么呢?2020-07-2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二)申报条件
      在智慧物流、工业物流、冷链物流、共同配送等领域,推荐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物流企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但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物流企业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应在4000万元以上;技术服务型连续两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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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重点物流企业】您好,请问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申报范围是什么呢?2020-07-29

    回答:
    您好,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智慧物流企业。重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促进货源与车源信息的高效匹配,提高物流运行效率。
      2.工业物流企业。重点开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满足生产制造企业的物料供应与产品销售等物流需求。
      3.冷链物流企业。重点利用冷链技术,满足农产品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冷冻冷藏、冷链运输、低温加工等冷链物流需求。
      4.共同配送企业。重点开展自动分拣、统仓共配、快递共配等服务,实施仓配一体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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