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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如何申请政府补贴?

首先,有哪些展会补贴项目可以申请?

  国家级(省级):企业参加的境外展会(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支持项目),每半年申报一次(3月、9月左右)。

市级企业参加的当年贸易促进计划目录内的境内、境外展会(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每年申报一次(4月左右)。

PS:贸易促进计划展会目录请查询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或直接百度“苏州市商务局20XX年贸易促进工作计划”。

  园区:企业参加的境内、境外展会(园区市场拓展展会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下半年)。


各级展会补贴项目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如果企业参加的参会均符合申报条件,按照省级、市级、园区先后顺序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原则上(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不能重复享受的除外)可以逐级享受补贴(下一级申请项目参与计算补贴金额的参展费用需扣除上级申请项目已享受的补贴金额)。


各级展会补贴的要求和标准怎样?


各级项目申报有哪些共性材料?

  1、企业信用状况: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查询报告,与申报级别相匹配(如申报省级要求出具省、市、区三级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但明显存在信用瑕疵的需要补充情况说明)。

  PS:项目申报主体近3年内有如下行为之一的,为严重失信行为:(一)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黑名单,或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4〕118号)被省、市有关部门认定为黑名单的;(二)被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认定为失信违法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的;(三)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总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生产、经营或者服务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资格或者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六)拖欠税款、员工工资或者社会保险费等6个月以上的,或者拖欠公用事业缴费12个月以上的;(七)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拖欠贷款等合同款12个月以上的;(八)银行贷款逾期12个月以上未还的;(九)1年内发生2次以上同类较重失信行为或者1年内发生较重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十)省级环保、国税、地税、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对申报主体进行的信用等级评价,其中环境行为评级为黑色的,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南京海关企业分类管理为失信企业的;(十一)在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过程中,经省经信委认定项目申报主体、社会中介机构有苏财规〔2016〕10号文中第四条所列的失信行为,或省财政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信用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2、企业信用承诺书:按申报通知要求下载、填写、盖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手签(不可复印及用法人章代替)。法人代表无法手签的,请法人代表手签委托书或授权函,由指定代理人签署,并注明代理事项,委托书或授权函可传真、可复印。

  3、参展证明材料和费用凭证:参展摊位确认书,收费通知,发票,付款凭证,参展布展合同或协议、展位布置图或实装图片(盖章有效),境外展会还需提供参展人员出国凭证(机票、签证页和出入境签章的复印件等)。具体参展申报材料以每次申报通知为准。



  为了方便大家对照企业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申报,下面小编将当前各级参展补贴申报的条件和要求都一一列出来了。看过之后,相信对参展补贴申报这件事,大家一定能做到胸有成竹了。


省级: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支持—境外展览会项目

  企业资质: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近年有进出口实绩。

  支持力度:对企业境外参展展会的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传统市场不超过实际支出50%、新兴市场不超过实际支出70%的补助。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基本展位(9平方米)计算,每个基本展位的展位费、大型展品回运费的支持上限2万元,每增加一个展位支持限额各增加1万元。

  申报材料:

  ①     与展方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展位确认文件(其中须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

  ②     如企业独立参加境外展览,还需提供境外展方邀请函及与展方确定展位的有关文件(其中须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复印件。

  ③     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或公安局出入境记录打印页)复印件。

  ④     参展人员的社保核定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⑤     如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应附回运费发票、展品图片、海关报关资料。

填报说明:

  ①     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

  ②     企业填报境外展览会项目名称时,须填写该展览会的正规全称;

  ③     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须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

  ④     新兴市场为南拉美、非洲、亚洲(不含日本、韩国、新加坡和香港)、大洋洲(不含澳大利亚)、欧洲(不含安道尔、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瑞士、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国);

  ⑤     如拥有两家以上公司的法人参展,可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交保单位营业执照和交保单位社保单;

  ⑥     如省内母(子)公司人员参展,无法提供申报单位社保的,可提交工商股权登记证明及母(子)公司社保单;

  ⑦     外籍(含港澳台)参展人员可提交含申报单位名称的个税单;

  ⑧     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交退休证和含申报单位名称的个税单;

  ⑨     大型展品特指体积在1立方米且重量在1吨以上的展品。


市级: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参加国际、国内展会补贴

  企业资质:

  ①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②     近两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无违法和违规行为;

  ③     业务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业务统计、税收管理在苏州市辖区内。

  支持力度:

  ①     参展展会需纳入苏州市商务局年度贸易促进计划。

  ②     对参加由国家商务部、省、市组织的本年度国际展会的企业,在部、省对摊位费补助的基础上,其余摊位费部分按其实际支出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为每标准展位万元人民币。如展会所在地为新兴市场国家,补助金额最高为每标准展位2万元人民币。

  ③     对参加由市政府委托市商务局确认、并纳入年度贸易促进计划的国内外展会的企业,国外展会每个标准展位摊位费补助万元人民币(金额低于万元人民币的按实补助),对参加新兴市场或一带一路市场展会,每个标准展位摊位费补助2万元人民币(金额低于2万元人民币的按实补助);国内展会(除广交会和华交会)每个标准展位摊位费补助5000元人民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按实补助)。

  申报材料:

  ①     申请参加国际展会补贴的企业,需提供摊位确认书,收费通知,发票,付款凭证,出国凭证(机票、签证页和出入境签章的复印件等)、参展预报表。

  ②     申请参加国内展会补贴的企业,需提供摊位确认书,收费通知,发票,付款凭证。


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市场拓展展会补贴专项资金

  企业资质:

  ①     在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有固定办公场所,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政策,在园区注册经营期不少于10年。

  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实行统一核算。

  ③     经相关部门信用信息核查,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支持力度:

  ①     园区企业自行参加的国内外展会,经审核,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申报材料:

  ①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原件)。

  ②     《市场拓展展会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     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2、所参加展会的背景情况及对企业市场拓展的意义

   3、企业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④     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⑤     企业社会信用报告。

  ⑥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展会邀请函或展会组委会参会通知

   2、参展布展合同或协议、展位布置图或实装图片(盖章有效)

   3、展位费发票

  以上三项证明材料交验原件。


(本申报指引整理自各级商务部门现行政策,解释权归园区经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