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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园区在促进高质量就业方面成效明显。
2留学回国人员集聚度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孵化成功率高,重点主导发展产业集聚效应较为显著,大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3获批省级留创园并挂有标牌。
4有完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以及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不少于5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综合服务专业精准高效。
5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专门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
扶持政策
政策支持
对新建的省级留创示范基地,给予每家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