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11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凡在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支持范围之内。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包含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提纲见附件4),字数不少于1500字;申报软件】;
2、必备的附加材料:
(2)产品采标证明(产品采用何种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内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3、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材料
1、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的范围。
3、凡产品由外贸公司出口的,生产企业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五、其他事项
1、2011年度高新技术产品集中申报时间为3月(第一批已经结束)、4月、7月和9月。园区企业第二批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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