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助企惠民若干措施”重点企业慰问补贴公示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春节期间助企惠民若干措施》(苏园办〔2024〕9号)第一条规定:对春节期间保持5天(含)以上正常生产经营,2024年2月29日较2023年12月31日企业用工备案人数实现增长,或2024年1-2月累计产值(营收)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2024年2月29日在职的外地职工(2024年1-2月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的30%,按500元/人的标准,或按2024年1-2月累计产值(营收)较上年同期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不超过5‰)给予企业慰问补贴(两者就高不重复),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经核算比对,符合补贴标准企业73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重点企业范围:2023年1-12月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相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66608250、66605836、66605933(用工备案人数增长)

  67068000,66681040(产值营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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