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升引才聚才的灵活性,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导向和机制,通过集聚海外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实施“海鸥计划”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9〕5号,以下简称“海鸥计划”)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海鸥计划”是指通过打破国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坚持以用为本,充分体现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自主权,以契约管理为基础的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方式。
(一)申报对象
1.外籍专家(不含港澳台专家);
2.尚未取得外国国籍,但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定居的人才(持绿卡、永居专家均可;中国国籍,不持海外永居证明,但长期在海外工作,需提供申报时在海外工作的证明)。
以上对象需以柔性方式在我市用人单位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以及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2.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中明确每年在苏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柔性引智采用阶段性全职在苏工作方式的外籍专家,合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已全职在苏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2.已获苏州市级(含)以上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海外人才;
3.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
(三)申报类别
1.战略科技发展类人才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的科技创新需求,支持引进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2.产业技术创新类人才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人才
围绕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对华友好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推动我市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海外人才及其团队。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人才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的海外农业人才及其团队。
二、资助标准
“海鸥计划”采取事后补贴方式。以引智对象所作贡献为依据,按照绩效择优补贴,分为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两大类,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一)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计税工薪应高于5万元。工薪在5万~10万元的,按工薪的2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10万~20万元的,按工薪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工薪在20万元以上的,按工薪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按工薪的60%进行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100万元。(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不在用人单位领取工薪的,按专家交通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或专家补贴、专家生活费综合核算补贴经费(具体标准见附件2)。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30万元。
符合海鸥计划申报条件并入选省级以上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外籍专家,直接列入“海鸥计划”给予同比例支持。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
所有申报均应由申报单位先网上填报,经所在市、区科技局网上初审、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从网上打印申报材料呈报。市科技局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后,视情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资助名单后统一发文。
四、呈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网址:
请各申报单位注册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苏州市科技枢纽平台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点击项目申报->苏州市科技局,选择“2023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业务类别,点击“办理”后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及专家资金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期间各市、区科技局应有专人每天及时初审网上信息。申报单位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具体的企业端操作指南请参见附件3。
(二)申报时间:项目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8月14日17:00。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7:30之前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请以此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上报《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申请表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公章)以及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清单网上打印)纸质合订本一式一份。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申请表系统导出打印,加盖公章)以及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清单系统可打印,也可以参考附件6-8),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胶装,一式一份(胶装材料中不需要包括汇总表)。同时将系统导出的《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海鸥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jmx@sipac.gov.cn。
五、注意事项
1. 申报项目须为2020年7月及以后完成或正在开展的项目。
2. 海鸥计划要以一个具体的项目为载体进行申报,项目周期应涵盖专家聘用周期。
3. 国内外专家评审意见不能空白且必须有三条意见,专家意见不能全部来自申报单位内部专家,至少有两个来自如大学、科研院所或行业内相关重点企业等专家的意见,意见必须详细,主要针对项目本身(非专家本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价。
4.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中的部分内容,系统会自动填充好内容,企业可在系统中下载。承诺书中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均要签字,单位负责人需要为法人(格式可参考附件4)。
5. 如果专家为外籍(不论是否为华裔),专家承诺函需要完成中文和英文两份(格式可参考附件5)。承诺人签名建议与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热 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2. 市科技服务中心
科技人才科:0512-65233005
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36208、400-869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