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关于补充受理2021年度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备案主体库的实际运营情况,两年内无实际需求的备案主体移出备案库,为全面做好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规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申报,工业园区现补充受理一批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受理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单位应为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申请单位须具有专利快速预审需求,且有提交专利预审案件计划。本次备案将重点针对创新能力强,发明专利授权率高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近三个月内有快速预审案件需求的企业;
(四)申请单位提交预审案件必须属于保护中心目前受理的分类号范围(分类号文件可至保护中心官网查询下载)。
(五)申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工业园区本次补充受理名额20家。
二、备案受理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申请单位备案申请表(见附件,请注意“填表说明”要求)。
三、备案管理
保护中心确定的申请单位备案名单,需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完成备案的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备案,并通知申请主体:
(一)提交虚假材料的;
(二)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第411号)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
申请主体备案名单,保护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调整。
四、备案受理流程
1、电子材料: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 “2021年度快速预审服务补充受理-有案件需求企业”,附件上传整套申请材料的Word档。
2、纸质材料:无需等系统审核,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装订,骑缝章勿遗漏)递交至园区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电子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8月11日17点,逾期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蒋老师66681673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杨老师 67068064
娄老师 67062005
郝老师 67068093
技术支持:
园区征集系统 400 8696 086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