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33号),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 贷款风险补偿
1. 对省内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的贷款风险补偿。
补偿对象:省内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
2. 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贷款风险补偿。
补偿对象: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转贷基金。
(二)担保业务风险补偿
补偿对象: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奖励
奖励对象: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四)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
奖励对象:省内合格挂牌企业。
(五)县域金融分支机构设立奖励
奖励对象:银行、保险机构。
(六)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奖励
奖励对象:在我省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企业。
(七)资产证券化项目奖励
奖励对象:省内法人银行及金融租赁公司、省内企业等。
(八)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申报要求详情见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二、申报受理
1. 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中,资金申请报告(注明政策依据、企业申报项目以及具体金额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申报附表(需加盖公章)、监管部门提供的文件及表格(需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需加盖公章)、企业其他说明等材料须报送纸质文件、电子扫描件和相应word、excel格式电子文件,其余((通知))要求的业务凭证等材料均只须报送电子扫描件和相应格式电子文件。
2. 材料递交:纸质材料需进行胶装(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应进行编号刻入U盘方便现场进行拷贝。
3. 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5月9日,递交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市场大厦2楼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4.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78(债权)
注意事项
1.关于普惠金融申报通知,第四项,科创板上市奖励,第一阶段取得证监局辅导备案通知书后奖励20万,第二阶段取得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受理通知后奖励40万,因企业在第一阶段无法确定是否上科创板,两个阶段合并申报奖励,只进入第一个阶段的不单独给予奖励。
2,贷款风险补偿,担保业务奖补,均由独立法人主体申报,分支机构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