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有效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紧密结合,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苏知政〔2013〕45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苏州市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并付清相关费用,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一年内进行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类保证保险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的企事业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同相关保险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保险合同,与相关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评估合同;
4.知识产权保险费发票、知识产权评估费发票;
5.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类保证保险补贴的,应附相应的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凭证;
6.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审核证明(如有第三方参与需提供);
7.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苏知中心”,网址:)系统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4月27日17:00前,访问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0年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上传附件(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3.4月27日17:00前,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五、其他说明
1.申报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许老师67068015、郝老师67068093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蒋老师66681673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