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扶持实施细则》(苏知政规〔2014〕80号)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类别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017年1月1日以来成立的,主营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收入超过60%,固定在职职工达到10人以上(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2人以上)的新设立的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最高可申报10万元补贴;固定在职职工达到30人(专利代理机构需拥有专利代理人8人以上)的新设立的优秀机构,在第一次纳税后的第二年具备申报资格,最高可申报20万元补贴。(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截至2019年底,总部设在苏州市区的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可申报20万元一次性奖励。(注:该机构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3.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截至2019年底,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的苏州市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可申报20万元配套奖励。(注:该个人未享受过该项政策)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登记副本、行政许可批文等设立文件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得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及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全体在职职工(包括专利代理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营收财务报告等。
2.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资金申请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简介、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00字左右);
(3)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文件;
(4)机构资质文件,如工商登记、国家局备案文件等。
3.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扶持资金申请表》;
(2)个人简介;
(3)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文件;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在苏缴纳社保证明。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 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超市平台(以下简称“服务超市”,网址:)系统注册账户并认证;
2. 4月28日17:00前,访问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0年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资金申请”,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上传附件(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整合成一个pdf,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3. 4月28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初审,可预约67068015或者67068093;
4.申请资料经初审后在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超市平台线上提交申请资料盖章扫描件,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提交到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许老师67068015、郝老师67068093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蒋老师66681673
市市监局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处、服务处,张俊69821308
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秘书处,潘亦予,65390501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