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申报的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委《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和市政府 《关于印发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 【2017】56号)要求,进一步推动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在全省创新格局中发挥引领性作用,持续凸显自主创新的原创性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创新水平和标志性品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大企业和领军企业申报先进技术研究院,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苏设立的企业;
2、有自主品牌,商标注册满2年且是商标所有人;
3、大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00亿,研发经费近2年累计不少于2亿;领军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0亿,研发经费近2年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已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其中已建有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优先;
5、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建设要求
1、研究方向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导向,有明晰的规划和目标;
2、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激励机制;
3、有持续的经费来源,申报单位中大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累计不低于5亿元,领军企业需承诺未来5年内每年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从事研发技术人员5年内达到20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人数不低于90%,硕士人数不低于50%,博士人数不低于10%,并拥有行业内知名专家或省级以上双创领军人才。研发人员平均工资支出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支出比值系数首年不低于1.5,比值系数5年内累计增长不低于30%;
5、有独立的办公、研发场所,可以在申报主体所在地设立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单独设立。
三、申报流程
本次预征集只需通过线上进行,截止时间为3月19日,具体方式如下: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通过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第三批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申报的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