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征集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帮助园区企业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融资作用,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具有优质知识产权的企业,可常年在园区SIP金融集市http://sme.sipac.gov.cn/sipifs/上发布融资需求,在备注中注明“知识产权质押”。

可质押的知识产权类型,需在有效期内,包括且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如有疑问,可联系:67068000、67068078。

 质押融资产品一般申请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用于质押的实用新型专利剩余有效保护期大于2年;发明专利剩余有效保护期大于3年;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

  (4)用于质押的专利或商标已实质性实施,并具有盈利能力。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金融服务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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