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10-14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9-10-15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
2019-10-14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9-10-15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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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现就苏州工业园区受理2019年度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和条件

  受理对象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十年以内;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企业估值应符合要求;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入选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

二、有关说明

  (一)申报对象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申报单位曾获得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在发改委备案的创投基金的直接投资;

  2.申报单位采用协议控制(VIE模式)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模式),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进行募资;

  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货币)。

  (二)企业估值应符合要求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企业成立5年以内,估值一般在6.7亿元人民币左右;

  2.企业成立5-8年,估值一般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3.企业成立8年以上,估值一般不低于33亿元人民币。

三、组织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库。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主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2.主管部门初审。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分为根据基本条件评审和根据优选条件评审。通过基本条件评审的企业进入根据优选条件评审。根据优选条件评审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

  4.发布名单。发布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名单。

  5.动态管理。已列入2018年度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名单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参加本年度复核,复核流程和要求与本年度遴选工作一致。不参加复核的企业不再列入2019年度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名单,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各申报单位在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逐级推荐。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7:00,关闭后无法再提交和修改。建议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保留足够时间审核和修改。

  2. 系统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详见附件3)。请于2019年10月14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3. 会议答辩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张彦  67068046    

   沈璟文 67068045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严媛  66681656   


  附件:1.企业信用承诺书

     2.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请书(2019年度)

     3.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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