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10-15   申报截止
2022-10-1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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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市直播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直播电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应用,引导电子商务直播基地有序、规范发展,市商务局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市级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遵循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动态管理、鼓励创新原则,坚持择优与统筹兼顾相结合。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园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经营管理主体,诚信经营。

  (二)基地(园区)用于直播电商相关产业的规划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直播电商企业不少于20家,各类直播间不少于10个,签约主播不少于5人。

  (三)基地(园区)直播电商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园区内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企业不少于2家。

  (四) 基地(园区)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咨询、人才培养、创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等直播公共服务功能。

三、申报材料

  (一)市级直播电商基地(园区)申报表(附件一);

  (二)市级直播电商基地(园区)申报方案;

  (三)电子商务专项审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2年市级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工作”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并上传相关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将纸质材料按照一式一份,按顺序编制目录以及页码胶装成册后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五、申报时间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可以放至智能柜。

六、咨询电话

  67068000、67068037、666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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