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接上级通知,现开展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 商务、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市级系统申报:申报企业(单位)需在网上资金申报系统(网址)中填报资金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专项资金申报表与附表,申请表和附表需带有水印;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2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开办补贴)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
(三)提交纸质材料:将从苏州市申报系统打印出的申请表和附表,与项目要求的附件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按顺序整理,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或书脊要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每页盖章,一式一份报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纸质材料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四)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
(五)项目申报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逾期不候)。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须签字、盖章,手抄部分必须手抄,不得少抄漏抄。财政专项资金信用承诺书依据请填写商财【2022】153号。
(二)申报材料涉及到法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法人或被授权人手签,若因疫情由被授权人签署,需提交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如有多册书脊处必须注明共x册,第x册,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申请报告的必须分标题撰写,涵盖所以要求的内容。
(三)企业对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结合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务必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苏州市商务资金申报系统技术支持QQ工作群(群号:696213391),联系方式:0512-68555371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二 处: 67068037、 67068019
园区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