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科规〔2020〕3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苏州市级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备案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2年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单位须符合《细则》规定的条件。截至2022年2月28日,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半年;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机构,需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二、申报方式
(一)众创空间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网站(/),点击进入“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待审核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
注:书面材料需从网站系统下载打印(注:需有“苏州市众创空间协会”水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申请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需加盖完整公章:封面、承诺书、骑缝)。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进入“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按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
2.待审核后,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
注:书面材料需从网站系统下载打印(注:需有“苏州科技”水印)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申请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需加盖完整公章:封面、承诺书、骑缝)。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2.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局在网上审核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正反打印、书本式装订方式。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
4.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8日(周五)17:00,纸质申报材料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时间及要求。
5.未尽事宜按照《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联系方式
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联盟
曹砚秋 18860901181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佳妮 0512-6706812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0512-6668169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