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
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 2018 年10月31日之前。
2.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见附件一))相关要求组织开展。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jismp/a/login#fhqqy)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2.在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在线打印、胶装四份带水印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登录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各申报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信用承诺。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写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纸质盖章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企业服务发展中心5号窗口。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周三)下午17:00,逾期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联盟
程 思 0512-66681645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张佳妮 0512-6706812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0512-66681697
2.联系地址
递交地址: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