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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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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申报截止
2021-09-28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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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办〔2015〕34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20〕4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际线上展览会,根据出口业务实际成交和撮合业绩,对企业入驻数字展览平台的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助。鼓励企业利用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等数字化手段开拓国际市场。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进行登记注册;

  (二)同一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

  (三)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未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禁止申报专项资金;

  (五)符合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与平台方签订的入驻平台协议;

  (三)企业的展位截图和常年线上营销展示页面截图;

  (四)入驻展览平台实际发生的服务费合法凭证,包括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企业必须直接通过本企业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

  (五)企业参加数字平台上的国际线上展览会,经过该平台撮合,有实际出口成交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线上展览会线上订单截屏、出口合同复印件、货物实际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出口货款银行收款水单等,相关材料须有对应关系);

  (六)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组织

  1、系统填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2020年度支持企业线上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评审过程中材料有缺漏或模糊不清的,原则上不得补报.

  2、书面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2021年9月28日前提交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3、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项目实施期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具体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的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名、盖章,不得漏项,否则不予受理申报。

  (二)各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申报资料报市商务局后,在复审过程中发现材料有缺漏或模糊不清的,原则上不得补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热线)、67068037、67068019;

  邮箱:sut@sipac.gov.cn

  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666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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