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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商贸电商引导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局办会商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联系电话:66680679

  联系地址: 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商务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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