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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软科学研究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江苏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纳税证明),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
扶持政策
面上项目资助
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优先支持具有明确成果应用对象的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重点项目资助
重点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采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