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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智能制造伙伴计划”
服务伙伴及协同伙伴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申报人具备以下(一项或几项)特质及能力: 1、行业领先:在自身所处的产业领域处于龙头或领先地位; 2、专业实力:在企业产线改造或企业服务的各类专业领域中,具备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诊断、咨询及完整解决方案的能力及资源; 3、开放意识:开放自身或客户(全国范围内)优质智能制造场景,并乐于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4、培训体系:总结工厂建设管理经验或企业发展经验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课程体系并对外提供培训; 5、改造技术:可提供或集成相关智能制造改造技术,为制造业企业实施相关升级方案。 |
扶持政策
相关扶持
优先纳入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库并按地方经济贡献增量每年给予相应奖励;服务伙伴对外提供“5G+工业互联网”等服务,根据其服务性收入给予奖励;对将“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业务剥离、新设企业的,优先给予奖励;对组织开展的智能制造活动及培训,经认定后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于有校企合作意向的服务及协同伙伴,政府将协助对接院校资源,共建线上线下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并提供后续服务支撑;鼓励各类服务伙伴和协同伙伴根据自身能力范畴进行组合,打造品质团队,以能力链的形式为需方伙伴提供全套解决方案。政府伙伴将根据伙伴需求优先匹配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伙伴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