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政策产品 > 知识产权运营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补贴
专利池建设补贴专利引进补贴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个人。
扶持政策
专利池建设补贴
支持在重点产业领域构建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鼓励建设以专利聚集、交叉许可、共同维权为纽带的专利池,经审批,给予牵头单位或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个人。
扶持政策
专利引进补贴
对上年度在重点产业领域通过购买、许可等方式引进国内专利,并在区内进行转化的企业,经审批,分阶段给予实际支付费用20%的补贴;涉及引进海外专利包并在区内转化的企业,经审批,分阶段给予实际支付费用3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园区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在园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个人。
扶持政策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
加快推动苏州市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结合具体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