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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2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3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6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7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扶持政策
认定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银奖、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2023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2023-04-26至2023-05-15办理
22023年第一批苏州工业园区专利质量提升服务需求企业征集2023-03-13至2023-03-31办理
3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2021-09-10至2021-10-09办理
4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预申报工作2024-01-05至2024-01-31办理
52022年度中国专利奖申报摸底工作2022-06-02至2022-06-14办理
6中国专利奖(江苏专利奖)预申报2022-09-14至2022-09-21办理
7中国专利奖(江苏专利奖)申报材料2022-09-15至2022-10-11办理
82023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2023-04-28至2023-08-11办理
9关于组织2023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的通知2023-04-25至2023-04-25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