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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
政策依据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
2 |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
3 |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
4 |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
5 |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
6 |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
7 | 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
扶持政策
认定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银奖、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
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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