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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且在园区依法纳税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企业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入库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之时起无严重失信行为。
2直接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
1.已入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的企业;
2.已入选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或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业;
3.已入选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专业服务商名单的企业。
3评审认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选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
1. 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2.申报企业须符合工业互联网基本要素条件中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要求。
扶持政策
认定奖励
对入选省、市工业互联网领域平台服务类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入选国家、省、市工业互联网领域专业服务类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具体奖补项目及标准根据各级荣誉设置及评选情况适当调整。
认定奖励
对入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垂直行业平台服务企业的,参照新引进国家级平台项目给予支持。
营业收入奖励
对年度营收达到纳统规模且实现稳定同比增长的,依据政策条款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