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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示范智能车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含苏相合作区)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车间应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含苏相合作区),车间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已有3个及以上车间获评省、市、区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不再参与申报;已获评省、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今年申报省、市级车间但还未获评的项目可以申报);原则上一家企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园区示范智能车间。(如有需要的可选择后续再行申报)
扶持政策
资金支持
获评车间将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条款,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最高10万元奖补,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相关专项资金和相关荣誉,获得省、市级智能工厂、车间类荣誉的企业在本级智能化技改评审中予以额外加分支持。苏相合作区项目依据园区补贴政策,由苏相合作区自行奖补,如合作区有相关奖补政策,两者奖励金额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