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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集成电路流片及IP购买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申报单位是在苏州工业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
2 | 申报单位是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其中2021年度企业自主设计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低于50%。 |
3 | 申报单位所购IP须用于高端芯片设计、关键应用芯片设计、有市场前景的技术创新芯片设计等,购买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原则上申报单位所购IP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流片。 |
4 | 园区IP购买费用补贴按购买费用最高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并与其他研发类后补助就高不重复。 |
5 |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合法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
扶持政策
费用补贴
园区IP购买费用补贴按购买费用最高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并与其他研发类后补助就高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