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政策产品 > 贷款贴息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金融服务政策
科技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1、申报企业条件:申报所涉及的企业是指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济贡献集中体现在园区的科技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各级瞪羚和瞪羚培育企业、各级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企业。
2、融资用途:企业融资主要用于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市场推广等(存在大额非经营性的资金占用或无法说明具体用途的大额异常资金不予补贴)。
3、贷款利息补贴项目:利息支出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扶持政策
贷款利息补贴
对企业获取融风科贷、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科技信贷产品,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对单家企业信贷产品年度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
(一)对上年度净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含)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
(二)对上年度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
(三)对上年度净资产超过3000万元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且使用“科技贷”“园科贷”“扎根贷”“知识贷”“苏科贷”等园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参与企业,补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部分,最高不超过LPR的20%;
(四)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按照当年度领军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