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政策产品 > 科技保险费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金融服务政策
科技保费补贴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1、申报企业条件:申报所涉及的企业是指在园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济贡献集中体现在园区的科技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各级瞪羚和瞪羚培育企业、各级独角兽和准独角兽企业、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企业。
2、融资用途:企业融资主要用于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市场推广等(存在大额非经营性的资金占用或无法说明具体用途的大额异常资金不予补贴)。
3、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企业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足全部保险费,且保险合同到期日在2022年度。申报贷款保证类保险补贴的,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扶持政策
科技保险费补贴
对企业支出的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实行总额限制和分类补贴,每年每家企业科技保险费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其中以下(一)、(二)、(三)类科技保险费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各科技保险险种补贴比例如下:
(一)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50%;
(二)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专利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30%;
(三)高新技术企业财产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20%;
(四)生物医药临床试验责任险、生物医药产品责任险等: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