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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人才子女学校申请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顶尖人才:在园区创业或就业,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
2.领军人才:在园区创业或就业,园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或培育)工程、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的各级领军人才(团队),以及入选园区“金鸡湖人才计划”的人才。
3.高层次人才:在园区创业或就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4.外籍A类高端人才:在园区创业或就业,持有有效的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人才。
扶持政策
子女入学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就读海归人才子女学校。
业务办理
序号业务名称办理时间操作
1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申请2024-04-15至2024-05-15办理
2苏州工业园区海归人才子女学校申请2021-03-05至2021-05-17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