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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点软件企业
申报条件
序号 | 申请条件 |
1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软件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0%; 2. 开展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业务,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0%; 3. 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软件业务(集成电路设计)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 |
2 | 具备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的基础设备条件、人员团队和经营场地。 |
3 | 在苏州市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稳定经营满1年以上。 |
扶持政策
扶持内容
以相关政策或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