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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产业链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奖励集成电路流片验证补贴重点软件企业高成长性奖励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生物医药产业链上下游联合赶超项目苏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生物医药CRO/CDMO/CMO项目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2项目条件:
(1)申报单位属于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航空航天、光通信与新型显示、高端纺织、钢铁新材料等产业链企业。
(2)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不含集成电路设计)、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航空航天、光通信与新型显示、高端纺织、钢铁新材料产业链项目申报单位需纳入2021年度规上统计。
(3)生物医药相关产业链申报单位可申报主营收入上台阶奖励或单品种销售上台阶奖励,两项不可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体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阶梯性门槛,重点方向和相关指标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1。
(5)企业完成营收中应收账款占比不高于25%。
扶持政策
项目奖励
1、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
主营收入上台阶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单品种销售上台阶奖励:对药品/医疗器械单品种年度销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企业,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60万元、70万元、100万元奖励。
2、半导体和集成电路
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针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上台阶奖励。
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不含集成电路设计): 针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不含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上台阶奖励。
3、软件和信息服务
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晋档补差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区块链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4、智能网联汽车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和10亿元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重点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5、智能制造装备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6、机器人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机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7、航空航天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以生产制造为主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8、光通信与新型显示
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光通信/新型显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上台阶奖励。
9、高端纺织
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2项目条件:
中标国家药品、器械带量集中采购,且协议在有效期内。
扶持政策
项目奖励
根据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享受过奖励但未封顶的企业从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起算)中标品规销售额,按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条件:
(1)2021年度开展的首轮流片验证项目。
(2)2021年度企业自主设计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低于50%(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3)支持首轮流片验证投入包括流片费、光罩制作费以及测试验证等,按每个芯片子项目对应列出首轮流片费用明细(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2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扶持政策
项目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流片验证投入给予最高50%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各县级市(区)组织项目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奖励资金建议上报市级评审。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2项目条件: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幅超过50%。
(2)支持入选2021江苏省级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扶持政策
项目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服务类)奖励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2项目条件:
(1)申报企业为工业类、软件类。对攻关产品或技术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有自主知识产权,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申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攻关任务。
(3)项目攻关投入(包括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员人工费、研发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小试、中试工艺设备购置、开发及制造费;设计费、材料费、检测检验费以及委托外单位开展相关研发活动的费用)不低于500万元。
(4)已获苏州市自主品牌大企业和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专项扶持的企业不再扶持。
(5)生物医药类项目优先支持已进入或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的项目,攻关投入(生物医药攻关项目不含临床试验费用)不低于500万元。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事前支持项目,每个攻关项目确定1家企业牵头承担,最高按攻关投入的5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500万元(航空航天产业链项目最高1000万元)。首次拨付扶持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再拨付剩余50%资金。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条件:
(1) 由本地企业(或科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单位(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开展产业化阶段技术联合攻关,多方形成联合体并签署联合协议。
(2) 申报联合体单位对攻关产品或技术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有与攻关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优先支持已进入或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的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须在3年内牵头完成赶超任务,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时已完成研发投入占研发计划投入30%以上。优先支持研制针对新冠病毒相关药物、器械的项目,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2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扶持政策
项目资助
事前支持项目,根据联合攻关投入按比例择优对项目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审核后,再拨付剩余50%资金。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2项目条件:
获评2021年度苏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扶持政策
项目奖励
采取“双向”奖励制度加速场景丰富及实际应用,按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部分投资采购额20%给予场景提供主体(非政府投资主体)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按实际研发投入20%给予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提供商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序号申请条件
1项目条件:
(1)提供合同研发外包服务(CRO)、合同研发生产外包服务(CDMO)、合同生产外包服务(CMO)的项目。
(2)委托方与申报主体无投资关系。
2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4)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5)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6)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扶持政策
项目奖励
分品种支持,每个品种按上年度实际服务额的20%、最高500万元支持。